国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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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重庆市2014年“国培计划”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4-07-03 10:55  
渝教师函〔2014〕117号 关于启动重庆市2014年“国培计划”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4〕38号)精神,大力加强我市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要求,充分利用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暑期学习时间,经研究,决定于7月初启动实施2014年“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培训项目

首批启动的“中西部项目”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包括农村教师学科专题教学能力培训、农村“特岗”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片区帮带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等三个子项目;“幼师国培”短期集中培训包括农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提升培训、“名园带片区”送教培训以及“转岗”教师培训项目的集中培训。

二、项目实施时间

首批培训项目主要在7月初启动,具体开班及实施时间见附件。其他项目在下学期行课期间实施。

三、培训对象

培训项目参培对象及学员参训信息表由市继教中心发至各区县和有关培训机构。请各区县参训学员根据“学员参训信息表”查询相应培训承担单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按规定时间赴指定地点报到参培。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暑期培训工作,增强参与国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4年,我市新增的“特岗教师教学技能送教培训”、“片区帮带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名园带片区”送教培训等项目,市里只下达培训计划,具体培训学科和人数由区县根据申报需求、确定参培人员,并与培训院校合作开展培训。各区县要认真开展需求调研,科学分析本地区教师的专业现状,制定教师最需要的个性化课程菜单,主动与院校机构联系,完善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参训学员的推荐送培工作,要提前将相关培训要求通知到学员所在学校,学员所在学校须及时安排学员到指定培训单位报到参训。各区县学员到位情况、参训情况将作为市教委、市财政局对区县教师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和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

(三)各培训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开展需求对象分析,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于开班启动前将实施方案电子稿发送到市国培办邮箱。

(四)各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落实课程、师资、场地及有关设施设备。要主动联系参训学员,提前告知培训报到、开班、学习、生活及安全等有关事项,以方便学员顺利报到参训,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启动和顺利实施。

(五)参训学员培训、食宿、教学资源等费用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师范处:余仁清    电话:63873664

市国培办:023-62658507,邮箱:cqgpjh@126.com。

中西部短期集中项目:  王智东  13983776561

幼师短期集中项目:    廖丽莉  15086903366

友情链接 

 

· 全国中小学继教网
· 教师联盟
· 教育部国培网站
· 中国教师研修网
· 重庆教研网
· 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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